矿山生产污水废水活性炭(净化,吸附,过滤,去除重金属,黄金提取)
来源:矿山生产污水废水活性炭(净化,吸附,过滤,去除重金属,黄金提取) 发布于:2021-06-05 08:52:15 浏览:602
本文为河南博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群发信息,标题仅做为用户引流,有任何关于标题中产品的疑问需求可直接联系:河南博友-魏经理。
矿井水主要由伴随矿井开采而产生的地表渗透水、岩石孔隙水、矿坑水、地下含水层的疏放水、以及井下生产防尘、灌浆、充填污水,选矿厂和洗煤厂污水是矿山废水的主要来源。通常,矿井水pH值在7~8之间,属弱碱性。但是含硫的矿井水,其SO42-较多,大都是酸性水。在含硫矿井,由于矿石或围岩及含硫煤中含有硫化矿物。这些矿物经氧化、分解并溶解在矿井水中,形成酸性水。尤其在开采巷道中,在大量渗入地下水和良好的通风条件下,为硫化矿物的氧化、分解提供了极为有利的环境。地下开采尤其是水力采煤、水沙充填采矿法排放的污水是不可忽视的。据统计,若不考虑回水利用,每产1t矿石,废水排放量为1m3左右;生产1t原煤约从井下排出废水0.5~10m3不等,最高可达60m3。而且有些矿山关闭后,还会有大量的废水继续污染矿区环境。并且矿山废水引起的影响范围远远超出矿区本身。矿井水污染可分为矿物污染、有机物污染和细菌污染。在某些矿山中还存在放射性物质污染和热污染。矿物污染有砂、泥颗粒、矿物杂质、粉尘、溶解盐、酸和碱等;有机物污染有煤炭颗粒、油脂、生物生命代谢产物、木材及其它物质的氧化分解产物。以及受开采、运输过程中散落的粉矿、煤粉、岩粉及伴生矿物的污染,水体呈灰黑色、浑浊、水面浮有油膜,并散发少量的腥臭、油腥味。水质分析检验结果,化学耗氧量大,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含量大,如未加处理,任其长期外排,对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本文主题:《在役天然气管道保护规范》
天然气管道是保障能源*给、关系*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随着地方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安徽省省内各种新(改、扩)建公路、铁路、输电线路、水利等工程项目与已建天然气管道存在交叉、并行或接近等现象日益增多,随之而来的在管道附近各类.三方施工也越来越多。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维护管道沿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能源安全,处理好其他建设项目与已建天然气管道的关系,满足管道运营维护的需要,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总结公司多年运营经验的基础上,从防止.三方施工无意识破坏、交流干扰、维护水工保护设施等管道安全运行实际需求出发,在广泛征求安徽省各管道企业的基础上,依据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南》(DB34/T 2800—2016),联合中*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编制了《在役天然气管道保护规范》(DB 34/T 2977—2017)。该标准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7年9月15日发布,并于2017年10月15日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安徽省在役埋地天然气管道线路工程保护的内容、方法和要求,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公路、铁路、水域穿越以及其他埋地设施与已建天然气管道的交叉(或并行)保护,管道交流干扰防护,管道水工保护、浅埋管道保护,废弃管道处置等内容。本标准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步明确了天然气管道保护的实施细则,为安徽省在役管道保护管理提*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本标准由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由安徽省.种设备安全标准化委员会归口,该标准的建立也填补了*内在役天然气管道保护标准的空白,对*内其他省份在役埋地天然气管道线路工程保护具有重大借鉴意义。
注:《在役天然气管道保护规范》在“管道保护”平台将陆续发布,敬请关注。
本文作者:董帝豪
本文地址:http://www.boyouhb.com/1195.html
本文来源:河南博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著作权归河南博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形式的转载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注明出处。(复制此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