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持续开展 活性炭治理行动
晨报讯(通讯员 苏小环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刘通)近期,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大气2号”专项执法行动时,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购买使用低碘值劣质活性炭、活性炭棉和蜂窝炭充当活性炭使用等行为。对此,江苏会持续开展活性炭治理行动,发现一起整治一起。
据了解,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近期印发了《关于构建活性炭质量问题线索移交机制的通知》,通过一系列方式,规范工业企业活性炭吸附废气治理,以保证VOCs废气治理效果。截止目前,整治行动共抽查相关企业280个,发现各类生态环境问题525个,涉嫌环境违法行为159个,涉及企业100厂次。其中涉废气环境违法行为90个,涉企业77厂次。
查获的问题企业主要表现为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长期不更换。个别企业建厂3年多,从未更换活性炭,“单一活性炭”废气运行设施近乎成“摆设”。另外,一些企业活性炭使用存在以次充好,购买使用低碘值劣质活性炭、活性炭棉和蜂窝炭充当活性炭使用,炭箱未规范填充,填充夹层过小。
据了解,对于企业来说,“治污设施低效运行”意味着废气容易超标排放;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将被处罚,该处罚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中有明确的条款。此外,在成本方面,优质活性炭不仅环境效益显著,而且从经济角度看也更划算,治理成本降低20%,治污效率却反而更高了。劣质炭虽然单价低,但灰分高、密度大,装满同样体积的炭箱,重量远大于优质炭,因此购买支出未必比优质炭便宜很多。
经相关机构测算,优质炭的废气吸附效率至少是劣质炭的4倍。综合来说,两种活性炭从购买和处置总支出的费用看,优质炭性价比明显更高。经市场调研初步匡算,与劣质炭相比,使用优质炭至少可以降低成本20%。
本文作者:董帝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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