柱形活性炭询比采购项目公告
城发环保能源(汝南)有限公司柱形活性炭询比采购项目公告
河南2023-04-18
标讯类别: null 招标编号:M4101000065000734111
资金来源: null 招标人:城发环保能源(汝南)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现就城发环保能源(汝南)有限公司柱形活性炭询比采购进行供应商库邀请询比,诚邀有意愿、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询比内容
1.项目名称:城发环保能源(汝南)有限公司柱形活性炭询比采购公告
2.项目地点:城发环保能源(汝南)有限公司
3.采购编号:
4.项目概况:为保证机组正常运行,需要采购汝南项目柱形活性炭。汝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
5.采购范围:城发环保能源(汝南)有限公司柱形活性炭。包括但不限于:活性炭的供货、包装、运输、到货取样、检验、在采购人指定卸货场所卸货及受管制化学品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备案及上述责任范围伴随的一切安全、环保责任。
供货清单如下:(含运输费、装卸费、检验费、运保费及 13 %增值税等所有费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活性炭 碘吸附值850,3mm 吨 5
注:本表所列的活性炭数量为按照垃圾处理量预估暂定的月度(2023年3月至6月)供货数量,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超出暂定数量范围的供货按合同单价执行。采购人不排除因投产时间、工艺方案改变、垃圾量减少导致的活性炭供应减少甚至取消的风险,此风险由响应人负担。
6.合同签订:成交人需按照规定时间与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单位签订合同。
7.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买方实际需求为准,分批次供货,采购人发出通知后2个日历天内完成。
8.供货物品以买方的实际需求为准。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包括货物名称、数量)后,应及时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合格的产品送到指定位置,并负责活性炭的装卸工作。
9. 技术要求: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满足买方现场设备及生产使用要求,具体参照CJJ/T212-2015《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标准》等相关标准要求,如下:
标 型号 活性炭
规格 (mm) 3.0
碘吸附值 (mg/g) ≥850
活性炭吸附率 (%) ≥50
机械强度 (%) ≥90
水溶 (%) ≥66
水份 (%) ≤3
苯吸附值 (mg/g) ≥450
吸附量 (mg/g) ≥900
灰分 % ≤10%
物理指标 比表面积 (m2/g) 800~1500
真比重 (g/cm3) 2~2.2
堆比重 (g/cm3) 0.35~0.55
注:以上指标中任何一项或几项不合格,即产品不合格。
10.授予合同
1.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的权利,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2. 各响应人作出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和附件一合同条款的所有要求。
3.成交通知书
3.1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采购单位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及时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4.签订合同(详见附件合同条款)
4.1成交结果公示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响应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响应人。
4.2成交人不交合同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记录为供应商不良行为。
4.3合同风险:
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因货物验收不合格买方拒收,或双方已解除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5.合同履行
5.1成交供应商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必须按照生产单位要求的供货量、供货期准时交货;
5.2成交供应商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须严格执行对采购人做出的价格承诺,合同期内价格不予调整。
11.付款方式和期限
1.固定单价、暂定总价,据实结算。
2.分批供货、分批次结算;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付至当批次应付货款的100%。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4.每笔款项支付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
二、报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响应人为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活性炭供应商库内的生产厂家。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报价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满足现场的技术、质量和供货期的要求。
4.分项报价不全者为无效报价。
5.签署《城发环保能源(汝南)有限公司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下载公告附件,提供扫描件)。
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
7.本次采购为询比邀请采购,将邀请活性炭供应商库中的供应商进行参与。
三、询比文件领取时间和方法
1.询比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1日上午12:00。
2.本次询比通过网络进行全电子化操作,有意参与并符合条件的报价人。
四、报价截至时间及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21日上午12:00时(北京时间)。
2.询比时间:2023年4月21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3.请各报价人2023年4月21日下午15:00时前网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4.报价要求:
(1)本次询比为一次报价,所有分项必须全部报价,成交价按包总价成交。采用固定单价、暂定总价(数量为暂估数量,以买方实际使用量结算)的方式报价,报价包含采购范围内相关工作的一切费用(提供合规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若分项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则该报价人的整体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响应人要求
1.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集团公司内部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的;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环保、税务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响应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行为之一: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采购定价过程中扰乱定价程序,和其他供应商违规串标的;
(4)违反廉洁承诺的;
(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人的;
(6)不履行报价承诺的、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7)不履行合同的;
(8)其他不良行为的。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 系 人:李 工
手 机 :18311196869
传 真 :010-60868695
邮 箱 :ztb100143@163.com
本文作者:董帝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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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河南博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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